为落实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关血液安全督导检查通知精神,市卫生局抽调人员,分成两个检查组,于9月8日至9月12日对全市10个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输血科(血库)、10个有临床输血业务的中医院和专科医院、市区7个民营医院,就输血科(血库)基础设施建设、临床输血质量管理、血液安全知识的掌握和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听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知识测试等方法,对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本市各单位能重视临床输血工作,依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努力做到规范用血和科学合理用血;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暂行)》,切实加强输血科建设和管理,保证了血液安全;在市卫生局盐卫医[2009]5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采供血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以后,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人民医院把输血科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各县(市)人民医院均设立了输血科,输血科除负责本院的临床供血外,还承担县(市)储血点职能,负责各县(市)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的临床供血。各单位在业务用房、人员配备、设备投入等方面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使输血科较好地履行了全院临床供血和科学合理用血的指导职能。在检查中,检查组在肯定血液安全工作中成绩的同时,还针对各单位在输血科(血库)建设和临床输血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市卫生局将对这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通过这次督导检查,强化了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对安全输血的认识,规范了临床输血行为,落实了血液安全责任,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血液管理工作质量,保证临床用血安全,为顺利通过省卫生厅血液安全督导检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掌友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