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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互助献血工作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0-09-08|浏览次数:883
为深入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满足临床用血需要,近日,市卫生局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决定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互助献血工作。 一是要求二级以上医院临床互助献血量要达到其用血量的10%以上,市区急诊单采血小板互助献血量要达到50%以上,从9月份起计;二是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要成立由院领导负责、医务科牵头、各临床科室和输血科(血库)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互助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市中心血站负责制作互助献血宣传资料,发放到全市各有关医院,供临床医生向患者进行宣传和动员;三是要求明确互助献血方法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在确定患者用血前、择期手术日期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家庭成员、亲友、所在单位职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动员,有意向互助献血的,由管床医生或护士填写《盐城市互助献血登记表》,患者和自愿献血者签名认可,经医院输血科(血库)登记盖章后,到就近各献血点献血;四是要求加强互助献血的管理,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临床互助献血工作,将此作为评价医生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对于市中心血站的供血,除了满足急救用血外,要优先满足互助献血者亲属使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技术指导,坚持科学用血,合理用血、节约用血。市局将把上述工作列入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考核和对县(市、区)的年终卫生工作考核,对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 (侍方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