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城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行为规范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0-05-11|浏览次数:510
• 为更好地做好献血志愿服务工作,有效地发挥献血志愿工作者(简称:献血志工/志工)在献血宣传和招募中的的身份优势,促进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 第一条 志工必须奉公守法。 • 第二条 志工在开展志愿服务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 一、志工注册和到献血点参与志愿服务前,必须先接受志工的初级培训; • 二、志工在献血点进行志愿服务时,必须穿着统一配发的志工服装和志工服务卡; • 三、志工在从事献血宣传、咨询、招募和服务的过程中,要尊重科学,遇到较专业或自己尚不十分清楚的问题时,要主动请资深志工或从业人员回答; • 四、志工在参与志愿服务时,要注意维护群体的形象,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接待和服务时态度亲切诚恳,讲普通话,语言文明,男士要避免蓄长发、留胡须,女士以淡妆为宜,杜绝酒后或持烟参加志愿服务; • 五、志工自发举办联欢聚会或拓展活动,若无公用经费支持或公用经费不足时,原则上实行AA制; • 六、志工之间应该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不准互相借钱、借物; • 七、志工不得在献血点从事与献血无关的活动; • 八、志工如对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与当事人沟通,亦可通过服务队办公室、队干部向领导反映。 • 第三条 志工在献血点服务时的注意事项: • 一、迎接引导来访者及献血者,维护献血点的现场环境和秩序; • 二、指导献血者填写《献血登记表》和《捐献机采成分血登记表》,注意保护献血者的个人隐私; • 三、医生在对献血者进行查体或问诊时,志工要主动回避,志工不得就体检结果等专业问题主动作答; • 四、与献血者交流,以消除或缓解紧张情绪; • 五、志工原则上不能进入采血区、隔离区,因需要志工进入采血区时,不得影响专业技术人员的操作; • 六、配合从业人员对献血者的监护和服务,指导献血者注意事项; • 七、欢送献血者、来访者离开献血点时,要用感谢性语言对其予以礼节性送行,并提示、鼓励其符合条件时再次献血。 欢迎您加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垂询热线:0515-88404488,联系人:潘队长 严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