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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中心血站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及原有设备、线路改造项目询价公告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9-11-18|浏览次数:455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中心血站就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及原有设备、线路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人:盐城市中心血站 2、项目名称:盐城市中心血站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及原有设备、线路改造项目。 3、项目预算: 4万元。 4、项目内容:盐城市中心血站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及原有设备、线路改造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5、项目地点:盐城市中心血站站内指定地点(盐城市西环中路68号)。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 7、质量要求: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询价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主、辅材在验收时需提供合格证明。 8、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万元,请各供应商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供应商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供应商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9年5月-10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同时加盖劳动保险部门有效章印;供应商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6、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本次招标采购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8、供应商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9、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三、询价文件发放(获取) 自询价公告在“盐城市中心血站官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询价文件在“盐城市中心血站官网”公告栏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中心血站官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11月25日下午14:30-15: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下午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盐城市中心血站四楼会议室(盐城市西环中路68号)。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5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盐城市中心血站七楼会议室(盐城市西环中路68号)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交给采购人;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变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安装、调试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七、采购人及其他情况 采购人:盐城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15366553636 地 址:盐城市西环中路68号。
2019年11 月 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