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讯 昨天,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安全管理,查处非法采供血和临床用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省卫生厅将对全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医院需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输血过程要记入病例,以确保患者临床用血安全。 据介绍,此次医院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将从8月份开始,通过自查整改阶段、检查整顿阶段、督查总结阶段3个阶段,12月份结束。按要求,全省各医疗机构将把临床用血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中来。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要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明确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须使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提供的血液,科研用血要得到省卫生厅核准,要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 (文章转载自 东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