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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障应急预案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3-07-27|浏览次数:471
根据血液的库存情况,实行三级预警,一级为最重级。
1、三级预警:由于天气炎热、寒冷等原因导致献血量锐减,血站红细胞类制品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红细胞制品库存量降至血库最低库存量的70%时,实行三级预警。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1通过新闻媒体、短信平台、网络等形式紧急招募献血者。
1.2献血服务部、采血点相应延长工作时间,扩大宣传,方便市民献血。
1.3单采血小板可从定期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档案中招募。
1.4联系应急血库的志愿者。志愿者由居住地在我市的自愿无偿献血者中征集,名单由献血服务部保存。上列名单应根据情况变化随时调整,保证其符合献血条件以及随时可以联系。

1.5制备供应部通知医院输血科,对库存量偏低的血制品控制临床发放,确保急症病人的用血需求。
2、二级预警:发生小型自然灾害、群伤事故等,血站红细胞类制品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红细胞制品库存量降至血库最低库存量的50%时,实行二级预警。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2.1通过新闻媒体、短信平台、网络等形式紧急招募献血者。
2.2动员全市卫生系统职工献血。
2.3必要时联系本市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军人。
3、一级预警:发生大型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伤事故及战备状态等,血站红细胞类制品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红细胞制品库存量降至血库最低库存量的20%时,实行一级预警。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3.1紧急动员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献血。
3.2媒体发布紧急动员信息,号召全市公民就近到各献血点紧急献血。
3.3市中心血站向省卫生厅申报,向邻近的采供血机构协商调剂供血,并办理血液调剂的相关手续。
3.4控制临床不合理用血,重点保证突发事件受伤者的抢救用血和其它危急重症患者的用血需求,择期手术可适当延期进行,非急症病人可延期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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