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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中心血站小区LED无偿献血宣传灯箱广告制作、发布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19/08/16 阅读次数:

第一部分   询 价 公 告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中心血站就该单位小区LED无偿献血宣传灯箱广告制作、发布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单位:盐城市中心血站
2、项目名称:小区LED无偿献血宣传灯箱广告制作、发布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3、项目总价:12万元。
4、项目内容:在小区LED灯箱发布为期1年无偿献血宣传广告。要求灯箱分布在大市区小区入口醒目处,在市区中均匀分布(附市区小区目录),灯箱的规格不小于4平方米,净画面不小于2.5平方米。LED灯光照明每天灯亮不小于4小时,画面为灯片。大市区范围发布小区无偿献血宣传广告灯箱数量不少于40个。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小区LED无偿献血宣传灯箱广告制作、发布等相关伴随服务。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
7、最低灯箱数量要求:从市区小区灯箱总数80个(见附页)中选出发布无偿献血广告的灯箱数量不少于40个,请各投标人在此条件下进行投标,发布的灯箱是非附页内或灯箱数量少于40个的,采购人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本次招标采购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6、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7、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三、投标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文末自行下载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人请于2019年8 月23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盐城市中心血站七楼会议室(盐城市西环中路68号)。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现金交给采购人;未成交人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无息)。
2、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并以转帐或电汇或网汇形式汇转至采购人指定帐户), 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同时采购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实施一年后无息退还。
六、采购人及其他情况
采购人:盐城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贾先生,联系电话:15365766099
地  址:盐城市西环中路68号。


盐城市中心血站小区LED无偿献血宣传灯箱广告制作、发布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询价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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